雁塔、未央、长安等出行管控
西安市雁塔区
西安市雁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九条措施”的通告:一、辖区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许可不得复工开业。所有商业机构(除社区便利店、超市、水果蔬菜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营业场所外),未经审批许可不得营业。已审批的酒店等场所要按照规定进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消杀,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二、所有单位、机构、组织及个人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聚集性活动,不得进行各类婚礼庆典活动,丧事活动必须从简,并在举行活动前向社区(村)备案。三、辖区所有社区(村)及各类单位不得进入外来人员及车辆,如有特殊情形,必须报社区(村)或单位许可。所有社区(村)及各类单位必须按要求24小时设卡检查,进行登记、测温、消毒等作业。所有人员凭“两证”(身份证和出入证)出入。除伤病救治、经批准营业的工作机构人员上下班、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外,每户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所有人员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四、市外返回人员必须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主动报告,并按要求自觉居家隔离14天,或按要求到集中留观点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五、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强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拒绝接受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辖区所有房屋中介机构及出租房房东一律暂停出租业务。出租房房东必须做好市外返回我区承租人的劝阻工作,确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雁塔区。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要主动报告并承担监管责任。对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七、对于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采取的防控措施及要求,全区各单位、机构、组织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拒不服从、拒绝配合者,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辖区全体党员及公务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防控工作,支持和服从相关要求。凡发现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函告所在单位。九、欢迎辖区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对提供重大价值线索者,将比照《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奖励。24小时监督—,。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市雁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上述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告。西安市雁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2月5日西安市未央区
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广大市民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不与涉及高疫区人员或者处于留观期的人员密切接触。小区(村)住户每两天只安排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减少人员流动、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等国计民生的企业上班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出
二、严格社区(村)民进出。因上班需进出的人员,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由各社区(村)检查点查验确认后,可以通行;没有单位介绍信或未经社区(村)检查点确认的,一律不许进出小区(村)。外来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到政府指定酒店留观14天,留观期满后方可回社区(村)居住三、涉及被隔离区域(小区,楼宇、村组),按照《居家留观管理办法》执行,一律禁止外出。对不落实留观规定的人员特别是涉及高疫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强制集中隔离。四、各部门、各街道、各社区(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链条。五、对拒不执行社区(村)工作人员管理劝阻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纪律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六,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进行咨询。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年2月5日西安市新城区
新城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十二个一律”的通告西安市长安区
2月4日,西安市长安区发布《长安区当地居民自行居家管控紧急告知书》,全文如下:
各位居民:
目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为了自身生命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大家克服生活不便的困难,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我居家管控14天,不能出门。
二、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定时消毒,单独居住。
三、最多每2天派一名家庭成员,经登记批准后,戴口罩购买一次生活用品。
四、不与他人接触,拒绝一切人员来访。
五、一旦发生不适,立即向卫生院报告,绝不隐瞒。
西安市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4日
西安市周至县
周至县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一、严格落实镇村(社区)群众出行管理登记制度。各户群众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物资,其他人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民生的相关部门上班外,原则上不出门。
二、全县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监管好自己及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劝导群众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四、全县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全县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特此通告
周至县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2日
西安市鄠邑区
西安市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自2月2日24时起至2月9日24时,在全区范围实行出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区村(组)与村(组)之间、小区与小区之间、小区楼栋之间不要互相串门。外来人员不得进入。鼓励小区、村(组)住户每户每天只安排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和物资,减少人群流动。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
二、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区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五、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六、涉及被隔离区域的按照相关隔离制度执行。对不落实居家隔离规定的人员,特别是涉湖北、武汉的人员,发现者可直接拨打或报警,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西安市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年2月2日
在指定宾馆隔离居住
曲江每人补助50
为解决好部分外地返回西安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造成的居住困难问题,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请相关人员在指定宾馆酒店居住观察,对在指定宾馆酒店遵照要求居住观察的人员,按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助,我们将严格做好有关消杀防疫和管控工作,确保居住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活便利。
联系-68660
指定宾馆酒店目录:
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5日
综合:
西安市雁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周至县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西安市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长安发布
第一新闻新媒体编辑:刘璐王玥瑶
审核:邱陆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