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版发〔〕2号
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中国版权协会,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各版权相关单位:
现将《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版权局
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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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文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统筹推进版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版权工作体系,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有关规划,结合版权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集体学习,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事关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原则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版权主管部门奋力进取,我国版权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工作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社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国际交流合作逐渐深入,版权产业蓬勃发展,版权创造、运用、保护效果显著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大幅提高,版权工作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文化的基础资源、创新的重要体现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进程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显著。同时,版权作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成为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加强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建立平衡有效的国际版权体系,加快提升我国版权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任务紧迫而艰巨。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数量跃升向质量提高转变。不断完善版权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积极促进版权创造和运用,有效应对版权新问题、新挑战,持续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版权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而迫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描绘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进一步做好版权工作提供了历史机遇、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面提升我国版权工作水平,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版权强国,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版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服务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坚持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建设版权强国为中心目标,以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加快版权产业发展为基本任务,以进一步完善版权工作体系为主要措施,不断提升版权工作水平和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版权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拓创新版权工作思路,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版权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不断改革完善版权管理体制机制,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激发优质版权作品创作活力,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2.坚持全面保护。不断提高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版权法律制度体系。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不断提升版权执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发挥法治在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把全面保护作为版权工作主基调,把网络版权保护作为主战场,强化保护力度、拓展保护范围、突出保护重点、增强保护实效,不断提升版权保护水平,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和环境。
3.坚持质量优先。充分认识版权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做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提升著作权登记质量,完善版权确权、授权和交易机制,注重版权资产管理,提升版权交易水平,促进版权转化运用,推动版权产业特别是核心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4.坚持开放合作。全面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版权开放合作,积极参与版权国际事务,大胆吸收和借鉴版权保护国际经验,立足现实和国情,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版权治理,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以及同我有双边版权合作协议重点国家的交流合作,开创更高水平开放型版权发展新局面。
5.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版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坚持立法与执法、保护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网下与网上、国内与国际并重。注重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构建版权工作社会共治新模式新格局,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做好分类指导和区域布局,推动总体提升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打通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进版权工作水平和效能更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三)发展目标
到年,版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版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版权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幅提高;版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版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版权涉外工作深入推进,在国际版权体系中的话语权、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版权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尊重版权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版权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版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各级版权主管部门加大版权工作力度。国家版权局推动完成与著作权法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每年组织开展2次全国性版权执法专项行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软件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每年授予2至3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5至10家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20至30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著作权登记制度更加完善,登记质量显著提升,登记数量不断增长,作品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年全国作品登记数量超过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2%以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超过万件。到年,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7.5%左右,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75%左右。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
坚持时代化、精细化和中国化的原则,积极推动制定、修订与著作权法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推进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的磋商制定、批准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1.健全版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开展基础性版权法律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修订版权行政执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监管、作品登记、马拉喀什条约实施等有关著作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地方著作权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各地区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保障各项著作权法律法规在各地区有效实施。
2.推进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的磋商制定和批准工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全球版权治理,积极参与、推动相关著作权国际条约的磋商、制定工作。推动国内著作权法律法规与我国已参加的国际公约协调和对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推进马拉喀什条约等国际版权条约的批准及落地实施。
3.完善版权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版权主管部门的组织、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支持各级版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版权执法工作。推行版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版权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坚持放管结合,不断优化版权领域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保护体系
坚持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健全版权侵权查处机制,实施版权严格保护,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大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完善执法监管保障,有效营造和维护尊重版权的社会环境。
1.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将全面加强版权保护作为版权执法监管工作的主要基调和基本导向,利用版权手段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优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