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在西安这些行为会被罚款最高

"兄弟~来抽一根"

相信不少小伙伴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到最后只能“勉为其难”接下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注重养生

然鹅即使不抽烟也会间接吸二手烟

最近又有一条热搜霸屏多日

咱西安当然也拥有姓名

并且在去年就开始实行了

??????????

????

不少小伙伴肯定一脸疑惑

但是小编要告诉大家

这个可是真实的哦~

而且违反还会面临处罚的

具体哪些地方禁烟?

有什么处罚措施呢?

快看看吧~

禁烟区域

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儿童公园、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禁止在吸烟点以外的区域吸烟:

  (一)养老机构、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二)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游乐园以及除儿童公园以外的其他公园的室外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控制吸烟场所。

处罚措施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吸烟者给予警告,并处十元罚款。

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义务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管理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且不听劝阻,扰乱正常的经营、工作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论是吸烟还是二手烟

对人体的伤害都是极大的

虽然现在有处罚措施

但是小编觉得

最主要的还是靠自觉

其实在日常的生活中

我们还有一些行为

也是违反规定的

同样会面临罚款

地铁处罚1违法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列车;

(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闸机等;

(五)在轨道上丢弃物品、放置障碍物;

(六)在运营线路地面段、高架段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

(七)擅自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拍摄影视作品或者派发物品、进行广告宣传、从事销售等非营运活动;

(八)使用滑轮鞋、滑板、平衡车等进站、乘车;

(九)携带自行车(已折叠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

(十)携带充气气球、有严重异味等禁止携带物品进站、乘车;

(十一)携带动物(盲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十二)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打闹或者逆行;

(十三)在车站或者车厢内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十四)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滞留、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十五)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刻画、涂写,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十六)躺卧、踩踏车站或者车厢内的座椅;

(十七)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

(十八)在车厢内饮食;

……

2处罚措施

违反第一项、第二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第三项到第五项,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第六项到第十四项,实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第十五项到十九项,对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行为的,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处罚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进行装饰装修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

(三)在居住区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四)居民住宅空调器室外机组排放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五)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罚款;

(六)有下列行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

(二)在街道、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

虽然这些事情有的比较小

小编觉得我们还是

自觉完成比较好~

毕竟谁都不想被罚款

西安本地宝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iniangudus.com/gsjj/18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