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又有2人因涉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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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又有2人因涉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事件被通报

今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公布了多条处罚决定,并抄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这些处罚决定都涉及到了“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被处罚的对象包括: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与此事相关的一些责任人。

继7月12日住建部连发7份处罚通告之后,8月22日,住建部再发2份处罚通告。

建督罚字〔〕12号

黄福寿:

经查,你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4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

我部于年10月30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9号),你于年11月20日签收,并于11月22日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我部对你提出的陈述(申辩)予以采纳。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督罚字〔〕18号

沈建湘:

经查,你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6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

我部于年10月30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8号),你于年5月20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来源:陕广新闻

吵!西安多处夜间施工让人彻夜难眠市民:投诉没啥用!

入夏以来,有关噪音扰民的投诉一直有增不减。据统计,近三个月有关噪音扰民的留言中,一半以上涉及工地夜间施工。有网友称,夜间施工噪音已导致他精神衰弱,“让人更加崩溃的是,我们不停举报,却始终没有什么效果。”

工地半夜噪音扰民被举报被查5天后继续扰民

7月30日,网友岳先生反映称,西安市瓦胡同小区西门对面的工地长期夜间施工,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有时夜间施工到深夜,有时是彻夜施工。”岳先生说,工地晚上施工主要是在进行水泥浇筑作业。

8月1日,对于岳先生的投诉,曲江新区网信办进行了回复,针对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监察人员已现场挡停,并要求该项目认真落实夜间施工管理办法,禁止违规夜间施工。

然而8月6日,岳先生再一次投诉。“工地又开始反复夜间施工,今早5点钟被一阵巨大的隆鸣声炸醒,我要崩溃了,要被无休止地噪音搞到神经衰弱了。”岳先生说,上次的投诉距离工地恢复施工不过5天。

随后,记者来到施工工地进行实地查看,发现这是一个住宅小区项目,大部分的高层建筑主体正在进行施工。施工方告诉记者,夜间施工是为了赶工期,他们也没办法。

电子四路翼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电子四路两处工地夜间扰民“投诉两周没啥用”

“电子四路西段两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机器轰鸣声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休息。”家住融侨馨苑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一个多月时间,每晚都有施工的声音,让人无法入睡。

张先生居住的融侨馨苑东区位于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电子西街路北,夜间施工的工地就在路南小区对面,而市政项目又处于融侨馨苑小区和施工工地之间。张先生说,市政项目也会在半夜发出打桩机的声音,“这两重声音同时发出,基本上一晚上别想睡了。”

“小区大约有多户,外围10栋楼业主受夜间施工影响尤为严重,邻居们也经常在一起说这声音实在是太吵了。”张先生也尝试过给物业反映过,物业说施工单位属于小区外围,物业方无权处理。“我也尝试拨打环保部门电话反映情况,没啥用,都投诉了两周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在现场走访中,记者在工地周围见到了几位建筑工人,他们告诉记者,“因为要赶进度,所以有时候会进行夜间施工。”

电子四路海绵城市施工现场

半夜施工为了“赶工期”打击只能靠巡查

经查阅《西安市夜间建筑施工环保备案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因混凝土浇筑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可以申请夜间施工作业。同时,每周夜间允许施工备案不超过两次,每次备案不超过两天,累计不超过三天,且不得连续施工。

走访过程中,施工方均称,半夜施工是为了“赶工期”,那这些“赶工期”的夜间施工项目是否按照相关管理规章备案?在电子四路西段,正施工建设的项目是“翼中心”住宅小区。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了翼中心的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高温天气,一般会在早晚施工,维持工期进度。施工公示牌上显示,这处工地是西安市小寨区域海绵城市PPP项目II标段。

据公示牌的信息,记者辗转联系到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南郊中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存在夜间施工情况,“项目有施工进度要求,施工方为了赶进度,有时候会进行夜间施工。我们也多次下达过停止夜间施工的通知,但相关的处罚权归环保部门,我们不好约束。”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西安市环保局雁塔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到两处施工工地进行调查,如果真的存在夜间施工的情况,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而岳先生反映的瓦胡同西门天鹅堡小区施工情况,曲江新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项目是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为保障施工的墙体安全,是允许进行夜间施工,但一定要进行备案。

“因为利益的驱动,也确实有工地存在不备案就施工的情况,我们的监察人员只能24小时在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如果发现建筑工地存在违规施工的情况会第一时间进行挡停。”该工作人员称,“建筑工地如果在没有进行备案的情况下第一次、第二次进行夜间施工,我们会现场挡停并对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如果第三次发现夜间施工,我们会根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

◎内容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汉中两养殖场直排废水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存栏数百头生猪的大型养殖场,环保处理设施却闲置不用,粪便废水直排到旁边的沟渠里,直接威胁附近村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质。近日,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和环保部门就查获了两家涉嫌非法排污的养殖场。

汉中市宝森农业科技开发公司位于秦岭南麓的浅山丘陵区,存栏种猪大约五百头左右。民警现场勘查时发现,大量猪粪堆放在猪舍周围,地面却没有硬化处理。距离养殖场米处就是朱湾村一组二组的取水井。执法人员表示,养殖场的废渣废水可能会渗入地下,影响人畜饮水安全。

执法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发现,这家养殖场有一些污水处理设施,但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有正常使用,部分污水顺着荒地流向附近沟渠,最终去向不明。

除了宝森农业公司外,在汉台区武乡镇共力村的忠瑞林畜发展有限公司,同样也存在着污染物直排的情况,堆放污染物的地方也没有进行防渗漏处理。执法人员表示,养殖场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除了责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对两家养殖场负责人分别行政拘留五天和十天。

内容来源:西部网

智能保洁箱现身西安街头会说话能充电网友:有点尴尬?

日前,记者途经未央区,看到一路段两边马路上摆放着两米多高的垃圾箱,左右两侧均有感应门,一侧为不可回收和烟头投放口,另一侧是可回收与废电池回收口。箱子上写着“做城市文明人垃圾分类投放”字样。记者来到第三个垃圾箱旁,将右手靠近箱门,箱门自动打开并出现语音提示:“欢迎使用太阳能智能保洁箱,请分类投放。”隔几秒后,感应区无物时,箱门自动关闭并发出语音:“谢谢使用。”

令人惊奇的是,在可回收的一侧上面有一个黑色圆形盖,写有“手机充电器”五个字,打开盖子可看到一个USB接口和功率“5V-1A”字样。记者拿出手机USB的一端连接手机,另一端插入垃圾箱的USB插口,手机显示屏右上方立即出现闪电符号,表示已充上电。

“人站在垃圾箱旁充电,真有点不适应。”一位女士的说法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垃圾箱臭烘烘的,人们站在旁边,一边充电一边闻臭味,有点尴尬,感觉充电功能利用率不高,如果没有着急用手机的事情,谁会站在这里充电呢?

“还要自己带USB数据线,没带的话也不能充电。”市民赵先生说,不太实用。而且,感应区和手机接口太近了,插手机USB,垃圾箱也开了,需要调整充电口位置。

这些垃圾箱来自哪里?会普及吗?有没有考虑到站在旁边充电人的尴尬?设置这种垃圾箱的江苏某企业负责人说,这种新型太阳能智能垃圾箱是今年三四月份开始尝试性投放的,一共88台,目前尚未在西安普及推广,只是尝试性投放。

“太阳能供电,一个垃圾箱一天日照三四个小时,即可供垃圾箱运行一周。垃圾箱的成本价格约3万元,一年维护费用0元左右。”该负责人表示,至于有市民认为站在垃圾箱旁边有臭味,他们也考虑到了,制造垃圾箱时已设置箱内防臭功能且密封性也经过测试,所以市民在垃圾箱旁充电时不会被臭味围绕。

◎内容来源:三秦都市报

贪!宝鸡扶风一村组干部侵吞集体资金14万判1年有期徒刑

扶风县一村组干部在任村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资金14万被处有期徒刑一年。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扶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这起村组干部严重违法犯罪案件。

扶风县纪委通报,扶风县城关街道原峪村上西组罗新杰年7月至年8月任上西组组长。其年曾因犯抢劫罪被扶风县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年刑满释放。经查,年7月至年10月,罗新杰在任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少入账、虚报支出等方式,侵吞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年5月6日,扶风县监委查办的首例留置案宣判,罗新杰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扶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内容来源:西部网

西安新组建66个名校+联合体你家附近有哪些?

今年,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以大学区建设为抓手,年内组建25个‘名校+’教育联合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8月23日,记者从全市教育系统“名校+”工程行动计划推进会获悉,今年西安市将新组建66个名校+联合体,66所“名校”、81所“+校”通过四种管理模式“结对子”。

“名校+”的管理模式分为4种:

1.“一长多校”。任命“名校”校长兼任一所或多所“+校”校长,对“名校+”实施全面统一管理。

2.委托管理。学校举办者通过与“名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聘任“名校”校长兼任“+校”校长,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实现“名校”对“+校”的全面统一管理。

3.兼并融合。在同一性质同一学段“名校”兼并“+校”,在办学软硬件方面全面融合,实现同一个法人、校长及管理团队,实施统一校园使用、统一教师安排、统一招生编班、统一教育教学、统一管理考核。

4.结对提升。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辖区一所“名校”与相对薄弱公办“+校”签订结对协议,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带动提升“+校”发展。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统筹做好“名校+”管理团队配备,提升管理团队能力和专业水平。对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任职一般不低于3年。

◎内容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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