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被罚亿后,阿里巴巴集团再涉垄断案件被调查一、五矿发展公告称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4月19日晚间,五矿发展(.SH)发布了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出具的《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通知书》(反垄断调查[]号),因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龙腾数科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涉嫌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予以立案调查。据了解,五矿发展主要从事资源贸易、金属贸易、供应链服务三大类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冶金原材料贸易、钢材贸易、仓储加工配送、口岸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招标服务、电子商务等黑色金属产业链的各个环节。3月30日,五矿发展发布了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亿元,同比增长8.14%,经营基础逐步夯实;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亿元,创近10年来最好水平,发展势头持续向好。公告披露,年5月,五矿发展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五矿电商”)。年11月,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创投”)增资入股五矿电商,增资后五矿电商系五矿发展与阿里创投、北京海立云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6%、44%、10%。年12月,阿里创投将其持有的五矿电商44%股权转让给易大宗(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二、反垄断大潮下,总局已查处多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年12月11日,政治局会议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年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掀起反垄断大潮。年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开元商业有限公司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猿辅导股权案、成都美更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股权案、百度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小鱼集团股权案、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博泰悦臻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案、滴滴移动私人有限公司与软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好未来教育集团收购哒哒教育集团股权案、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北京牛卡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等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上述十三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结果都是50万元。与其他司法辖区相比,目前我国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罚款额度确实偏低,威慑力有限。但是上述案件的处罚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通过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查处,还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五矿发展被调查的理由正是涉嫌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年12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举行合作发布会。双方当时表示,未来整合共建的电商平台将面向整个钢材市场上下游,为仓储、加工、金融、货运在内的交易相关服务提供支持,为行业上下游不同角色以及周边服务企业提供包括在线交易、物流、金融等各种电商服务,切实提升大宗商品供应链整体运行效率。资料显示,龙腾数科技术有限公司旗下拥有钢铁服务专业平台五阿哥,该平台于年5月上线运营。其中“五”代表“五矿”,“阿”代表“阿里”,“哥”代表立志成为钢铁行业电商的领导者。五阿哥电商面向制造业终端用钢企业,定位于钢铁B2B第三方平台,提出“让天下没有难买的钢材”。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一般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经营者集中审查。三、目前这是阿里巴巴涉及的第四起反垄断案件这次涉案的经营者集中实施方是五矿发展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还未见阿里巴巴方面的回应。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设立合营企业,合资方都会被立案调查,因此,可以推断在总局对五矿发展立案调查的同时,也会对阿里巴巴一方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公开信息,这是目前阿里巴巴涉及的第四起反垄断案件。前三起分别为: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被处罚50万元;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开元商业有限公司股权案,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处罚50万元;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案,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处罚.28亿元。
经营者集中的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投资并购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过度集中又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效率。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以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从我国违法实施集中执法情况和域外执法经验看,一般仅在交易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时适用。目前为止总局披露的十三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总局均认定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有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仅处罚50万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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