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摘得长安区下塔坡村亩棚改项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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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西安市土地招拍挂市场挂牌成交五宗.亩房地产开发用地,均位于长安区,为下塔坡村棚改项目用地。其中,西安南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南)以土地纯出让金万元摘得.亩房地产开发用地,西安莱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南)以土地纯出让金万元摘得33.亩商业用地。

宗地位置:长安区韦曲街办,西部大道以南,规划路以东;

净用地面积:8.亩;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建筑密度:不大于19.42%;

绿地率:不小于39.5%;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3.89;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始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折合土地单价(按40%标准反算):万元/亩;

折合楼面单价(按40%标准反算):元/平方米;

竞得者:西安南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南)。

特别约定:1.宗地内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且装配率不低于20%;2.竞得人在成交后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3.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4.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在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5.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号)要求,宗地内住宅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6.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竞得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7.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负责确定及解释。

宗地位置:长安区韦曲街办,皂河以北,靖宁路以东;

净用地面积:34.亩;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建筑密度:不大于25.89%;

绿地率:不小于38.5%;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3.48;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始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折合土地单价(按40%标准反算):万元/亩;

折合楼面单价(按40%标准反算):元/平方米;

竞得者:西安南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南)。

特别约定:1.宗地内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且装配率不低于20%;2.竞得人在成交后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3.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4.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在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5.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号)要求,宗地内住宅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6.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竞得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7.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负责确定及解释。

宗地位置:长安区韦曲街办,西部大道以南,规划路以东;

净用地面积:33.亩;

用地性质:商务用地;

建筑密度:不大于28.6%;

绿地率:不小于20%;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4.03;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始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折合土地单价(按40%标准反算):万元/亩;

折合楼面单价(按40%标准反算):元/平方米;

竞得者:西安莱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南)。

特别约定:1.竞得人在成交后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2.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3.竞得人在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4.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负责确定及解释。

宗地位置:长安区韦曲街办,皂河以南,靖宁路以东;

净用地面积:57.亩;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建筑密度:不大于15.92%;

绿地率:不小于38.2%;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3.6;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始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折合土地单价(按40%标准反算):万元/亩;

折合楼面单价(按40%标准反算):元/平方米;

竞得者:西安南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南)。

特别约定:1.竞得人在成交后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2.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3.竞得人在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号)要求,宗地内住宅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5.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市政办函号)要求,该宗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且装配率不低于20%;6.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竞得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7.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负责确定及解释。

宗地位置:长安区韦曲街办,韦曲北街以北,规划路以西;

净用地面积:12.亩;

用地性质:商务用地;

建筑密度:不大于48%;

绿地率:不小于21%;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46;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始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折合土地单价(按40%标准反算):万元/亩;

折合楼面单价(按40%标准反算):元/平方米;

竞得者:西安南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南)。

特别约定:1.竞得人在成交后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2.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3.竞得人在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4.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负责确定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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